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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内功 提质效 做“头雁” 沈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8-03 10:07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近期中央重要文件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研判业务运行态势,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作了工作汇报,沈阳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进行了点评,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进行了全面总结。

  会议强调,今年初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有力、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党史学习务实深入、业务工作平稳推进、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沈阳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结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以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忠诚铸魂——做新时代优秀检察官”“沈检书香——红色经典阅读”“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等系列主题活动,赓续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滋养机关和队伍,铸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品格。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全力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动员部署、摸底建账、深查彻改、验收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推动重点案件线索顺利办结、顽瘴痼疾整治清仓见底、督导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制度机制不断健全,确保检察队伍更加过硬、工作质效更加提升、教育整顿成效更加显著,努力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新答卷。

  要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强化司法保障,进一步服务沈阳振兴发展大局。将贯彻沈阳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助力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推动检察官“下访”排查矛盾纠纷,推进公开听证案件类型范围“全覆盖”,把风险化解消弭在检察环节;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更深层次的营商环境问题,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检察机关建立专门机构和专业团队,制发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范提示单,解决涉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深化市域治理创新,办好命案家庭关怀、未成年人法治微课堂等为民实事。

  要全面准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沈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做全省“头雁”。上半年,省人民检察院评价沈阳市检察院在全省刑检业务工作中发挥了“排头兵”“领头羊”作用。要巩固成果、补齐短板、再接再厉,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强化线索核查,提升监督质效,持续监督清理“挂案”“积案”,维护公平正义。强力推进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全面提高适用率和办案质效。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以省检察院对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为契机,深化看守所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监督专项活动,构建“派驻+巡回”有机衔接监督格局。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发力,深化“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专业协作机制,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要强基固本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一流队伍。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努力营造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开拓创新意识,以先进理念、先进方法推动工作突破,力争司法办案中多出精品案例、多出经验品牌、多出业务标兵能手,不断增强沈阳检察工作在省内的引领力和在全国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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