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和开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在办案中得知被救助人苏某因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便将这次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搬”到了被救助人的“家门口”——开原市公安局靠山派出所。
听证会上,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苏某的家庭情况和案件情况,并向听证人员阐明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条件及相关程序,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司法救助相关政策。随后,听证员们就该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等内容各自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苏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邀请了开原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开原市公安局靠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苏某所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参加,大家对检察机关推进阳光司法、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