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日前,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该院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对邹某某民事执行监督一案当事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评议。
据悉,该案起因于2005年的一场交通事故,邹某某驾驶畜力车遭遇货车撞击致残,法院判决货车车主赔偿邹某某各项损失4万余元,可时至今日,邹某某未收到该笔赔偿。经承办检察官了解,邹某某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妻子残疾,女儿无业。
承办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决定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公开审查。会上,听证人员一致认为邹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时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保障工作提出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当庭宣告了听证结果,当事人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