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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及时雨 检察温暖润民心——我省检察机关去年以来发放司法救助金1072万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键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7-20 10:15

  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四个结合”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构建国家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多元救助格局,取得较好工作效果。去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90件,向5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72万元。

  坚持领导带头与抓实基层相结合

  强化整体推进

  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局性”工作来抓,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省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统筹推进,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2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中,重点抓好基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通过落实首办责任、指定专门人员承办、月通报等方式,及时督促基层检察院履行救助职责。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进一步压实责任。

  坚持内部联动与外部协同相结合

  推动合力攻坚

  通过加强各业务部门的内部协作,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救助工作“一盘棋”格局,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环节。

  为推动解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不紧、各种救助“碎片化”问题,省检察院与相关的9个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统一规范相关救助工作流程,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顺畅救助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

  坚持主动救助与跟踪回访相结合

  确保应救尽救

  工作中变“坐堂听诊”为“上门问诊”,案件承办人在办案时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把司法救助核实关口前移,对符合条件的走访对象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完善逐案跟踪回访制度,为救助对象建立观察台账,做到司法救助档案“一案一档”。持续跟进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救助对象生活工作情况、心理修复情况。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回访救助申请人475人,回访率95%,有力确保了救助效果长期化、最大化。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在校生徐某某救助案中,徐某某被继父伤害,生父下落不明,母亲去世,与年迈的外婆相依为命。该案进入批捕环节后,检察机关主动开展救助工作。在及时发放救助金后,东港市检察院一方面与村委会研究,确定由村委会建立账目、管理救助资金,案件承办人每月查看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与学校老师沟通,持续关注孩子成长。

  坚持突出重点与分类施策相结合

  深化精准救助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启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制定出台了检察官工作指引,指导刑检部门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命案的同时开展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受害家庭成员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全年救助命案受害家庭成员17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0万元,把被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作为救助的重点人群,从经济、生活、心理等多个方面入手,因人施策找准重点,构建起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特殊帮扶相结合的立体救助模式。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救助案中,刘某某被前夫泼汽油造成全身大面积烧伤,其子目睹了父亲施暴全过程。凤城市检察院向刘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后,还积极与镇政府沟通,将母子二人确立为镇重点帮扶对象,并联系当地医院免费为刘某某做了面部修复手术。目前,刘某某的咀嚼功能已基本恢复。此外,全院干警自发组成了爱心团队,不仅每月为孩子提供资金帮助,还经常与孩子谈心,引导孩子树立生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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