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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无小事 公益诉讼来守护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研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1-07-20 10:14

  本报讯 日前,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社会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损害社会公益向侵权人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铁岭尚属首例。

  经铁岭市检察院查明,夏某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间,通过网络购买十余种保健食品予以非法销售。经检测,上述保健食品均含有西地那非。夏某在明知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情况下,持续销售,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有关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证会上,听证员通过一致意见,铁岭市检察院对危害食品安全侵权行为人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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