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赤峰市公安民警将涉嫌在葫芦岛市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的郭某某抓获。
自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伙同李某、张某、高某、陈某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批准,在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附近,租赁办公室,挂牌成立公司,自称是山东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葫芦岛市开设的营业网点,并在公共场所采取散发传单、公开授课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传投资项目,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唆使更多人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截止2018年11月20日,李某、张某、郭某某、高某、陈某某等五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葫芦岛市连山区参与人数竟达110余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人潜逃。郭某某被葫芦岛警方列为网上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