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日前,庄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等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青少年帮服中心代表、法律援助律师代表、侦查机关代表以及涉罪未成年人和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拟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依据及理由;帮服中心代表就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结果进行了介绍,侦查机关代表和援助律师就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听取各方意见后,与会听证员认为6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已经化解矛盾互相谅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分别作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