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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打造看守所巡回检察新模式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5-11 10:0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的动员部署,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沈阳市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参加会议并讲话。

  讲政治 顾大局

  积极提高思想认识

  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落实“派驻+巡回”改革的有效尝试

  会议提出,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个抓手,是加强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担当起职责使命,以更高标准来谋划工作,以更实举措来推进工作,以更大力度来提质增效。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树立大局意识,克服畏难情绪,通过试点实践,积累和总结经验,健全和规范工作机制,与看守所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新时代看守所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导向 重监督

  切实突出工作重点

  在“如何巡”和“怎样察”上下功夫,把巡回检察工作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把握职责,找准重点。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和巡回检察组要对看守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察,同时对派驻检察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用足用好“察、调、看、问、听”等方式方法,促进巡回检察走深走实。“察”,就是要现场巡察;“调”,就是要调阅、复制相关材料;“看”,就是要查看监控录像;“问”就是要约谈在押人员;“听”就是要听取意见。

  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巡回检察过程中怎样才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勤思考、多探索、出实招。要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巡回检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形成全市两级院上下一体、统筹推进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补齐不足、短板和弱项,助力整治顽瘴痼疾。

  强队伍 重协调

  不断加强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也是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再深化、再推进

  会议强调,要强化人员保障。检察人员作为监督者,不是高人一等,但一定要技高一筹,要精心选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人员充实到巡回检察组中,原则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异地巡回检察。

  确保责任明确。一方面“一把手”要牵头挂帅,真抓实干。不仅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个部门、一个条线的重点工作来抓,也要作为两级院“一把手”亲自带头督导的工作来抓实抓好。把工作积极性调动好、维护好、激发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实效性,落实“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要求和检察长办案制度,不折不扣地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责任部门要主动担当、协调推进。成立巡回检察组,组长由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必要时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

  要务求实效。要严格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注重把握进度效率质量的统一,按照巡回检察工作时间表的具体要求谋划思路、部署任务、科学推进。要积极归纳、梳理、总结巡回检察中的经验做法,用心将工作实践浓缩转化为典型经验,通过履职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强化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同时,在巡回检察中,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又要注重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做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支持看守所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活动。以“求极致”的精神和“精准化”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辱使命,担当作为,敢于创新,狠抓落实,把试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的实际成果,努力打造沈检品牌,形成可供借鉴和推广的沈阳经验,为沈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迎接新考验、适应新挑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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