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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平山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护航青少年成长 “不起诉决定”照亮迷途者前路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思诗 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1-04-27 10:13

  本报讯 “小池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要参加高考,案发时刚满18岁,系初犯,从有利于青少年的长期成长来看,我同意对他不起诉。”一名听证员表示。近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高中生小池(化名)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会。

  2月20日,一件聚众斗殴案移送平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在工作中,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核实事实证据,小池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

  小池系高三在校学生,案发时刚满18周岁,学校证实其身为班长。对于此案,检察官认为如果一诉了之,极易导致“案子办了,人生毁了”的不良后果。并且,案发后小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相较于严罚,教育和挽救对这个孩子的一生更有意义。

  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社会调查后,本着“惩罚为辅,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为实现挽救少年的目的,平山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小池作酌定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理依据等作了全面介绍说明。与会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了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小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此外,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家庭法治教育缺失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强化对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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