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两个帮扶”工作案例入选“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事例”,成为全省检察系统在该项工作中获此殊荣的五个案例之一。
长期以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积极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省院两个帮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对未成年犯的帮扶工作。通过与每名在押未成年人结成帮扶对子,根据他们的犯罪类型、特点及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因素,对每名在押未成年人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在监内帮扶阶段,通过手写书信、视频连线、线上平台等方式与在押未成年人建立联系,了解他们在监内的生活、改造情况,同时对他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跟进帮扶阶段,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对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做专业的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准确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和所思所想,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尊重他们意愿的前提下,联合多方力量,寻找适合他们服刑期满后的就学、就业机会,让帮扶对象及其家长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取得了良好的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