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于某是一名初中毕业生,也是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未检部门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被害人于某家庭生活困难,于某的父亲已去世,其母亲曹某靠打工抚养于某及其姐姐,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治疗费用。
院领导在了解情况后,做出了注重收集证据、延伸工作触角、切实把检察温度融入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要求。在案件办理中,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收集于某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在报经院领导审核后,按程序及时依法作出了司法救助决定,并给予于某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
同时,在与于某的谈话中,案件承办人了解到于某本人希望能继续学习,便积极沟通联系,为于某联系了学校。学校还决定免除于某学费、宿费,并且每学期补贴生活费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