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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院:监检衔接 建章立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1-03-12 09:58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推动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的配合与沟通,近日,本溪市检察院与本溪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构建高效、顺畅监检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实施。

  随着打击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推进,本溪市检察院和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两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许多新问题,也总结出许多新经验,本次《意见》的出台,既是两机关对过去一段时间监检衔接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为保障今后监检衔接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做出的积极探索。

  《意见》共5部分21条,涉及商请指定管辖、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信息共享、加强日常沟通等方面问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的导向,聚焦实际情况和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监检衔接程序,为全地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据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本溪市检察机关牢牢坚持以宪法法律确立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为根本遵循,主动与监察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补充调查、审查起诉全过程中,注重与监察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75件,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1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溪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意见》的出台为契机,继续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合是政治要求,必须自觉落实到位;制约是法定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衔接,形成惩治腐败合力,为本溪地区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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