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为驱动,积极探索新时代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有效路径,助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沈阳市检察机关将引导全市干警持续提升站位,切实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两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使命感。
两项重点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聚焦关键 破解难题
成果:去年,沈阳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人数占全省21.8%,适用率84.2%,力求适用率的“每一个百分点”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作为全国首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试点单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业务切入,强化主导意识。面对占比全省一审公诉案件1/4的案件量和1/5涉案人数,这样庞大的办案规模,如何在确保适用高比例的同时保持办案高质量是必须破解的课题,工作中,他们采取以下举措开展工作。
统一标准。组建专班加强指导,制定进一步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意见。针对危险驾驶等四类案件,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细化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缓刑条件,解决了类案标准差异化问题。创设性提出附条件量刑建议,确保犯罪嫌疑人真实自愿认罚,有效降低了上诉率。2020年提起公诉的7619人中仅有76人提起上诉,占比不足1%。
一体推进。主动应对疫情冲击,建立周统计、月通报等有效机制加强核查督促,实现全市适用比例稳步攀升。指导基层检察院建立精简办案“三整合”机制,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缩短危险驾驶案件办案周期经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简报》刊载。在办理全省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对非骨干成员大力宣讲法律政策,促其主动交代罪行,最终对1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监督。对内,聚焦变更强制措施、不捕、不诉和量刑建议等环节,由案管部门加强流程监督、质量评查和数据研判。对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认罪认罚不起诉等案件的公开听证。
沟通协作。围绕“法法衔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坚持关口前移,在提前介入阶段互通信息,并将监委出具的从宽处罚建议书移送法院。围绕速裁程序适用,加强与法院协作,共同研究细化量刑标准,消除认识分歧,配合推动速裁法庭的设立与使用。围绕源头引导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
两项重点之——“两项监督”工作
迎难而上 重点突破
成果:去年,沈阳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件66人,监督撤案215件228人,占全省监督撤案总数的1/4;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比例为96.3%,书面纠违同比上升35.7%,追捕追诉漏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迎接新挑战。为确保“两项监督”不因“捕诉一体”而弱化,沈阳市检察院党组将此项工作与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并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顺势而为、精心谋划,为工作开展校准方向、提供保障、激发动力。整合办案力量。一手抓业务培训,以“检察官上讲台”等方式推动干警掌握“两项监督”业务;一手抓人员调整,保证新成立刑检部门均配备侦监业务骨干,并在沈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建对下指导组,确保“捕诉一体”运行初期办案质量不减、效率不降。加强理念引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强化工作激励。将开展“两项监督”情况列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提升干警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
以提升质效为重点,打好主动仗。强化线索核查。提前介入查线索,注重把握引导侦查时机,及时纠正不当立案、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形;立足办案找线索,围绕类案特点加强精细化审查;依托“平台”摸线索,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监督依法移交诉讼线索。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重大刑事案件上下级联合提前介入机制和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完善引导取证机制,向侦查前端传导裁判标准,倒逼提高侦查取证水平。提升监督质效。制定“两项监督”实施方案,持续监督清理“挂案”“积案”,回应群众呼声。
以平台应用为抓手,实现精准化。要求员额检察官用好侦查监督平台,逐案对照检查填录,并开展每月数据研判,督促排名靠后的基层检察院和检察官查找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