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营口市公安局江河流域分局按照省公安厅关于着力推动河湖警长制工作向“深”“实”延伸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主动协调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力,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夯实河湖警长制工作基础,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河涉水领域违法乱象,取得了明显效果。
2020年7月,营口市公安局江河流域分局组织多警种开展防汛抗旱演练
思想认识到位
在开展打击各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中,营口市公安局不等不靠,迅速行动,统一全警思想,提高责任认识,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河湖总警长王戒骄多次对打击涉河湖领域违法犯罪、非法采砂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判案件线索并赴一线指导案件侦办工作。江河流域公安分局牵头推进,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制度优势,各县区局、基层属地派出所点上守、线上控、面上打,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向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发起猛烈攻势,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采砂违法犯罪。
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组织辖区内砂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及合法经营培训、绿色发展和科学发展培训。
宣传造势到位
营口市公安机关对营口市境内205条河流、34座水库及其周边保护区加大巡查巡视工作力度,全力整治涉河涉水违法乱象。截至目前,共播放“江河整治在行动”节目19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满意和认可。
通过建立“营口市江河公安机关工作群”“营口市机制砂企业管理群”“营口市涉砂石行业项目企业群”,及时回应各界诉求,印制《关于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非法采砂刑事案件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5600份,制作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营口市河湖、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广泛宣传。
线索摸排到位
营口市公安机关坚持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线上线下结合,从多个角度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组织营口市河湖警长、警长制成员单位对营口市涉砂单位及采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排,加大河湖、林地、耕地,特别是三类地块交叉地带巡查力度,积极会同水务、林业、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对易发生非法采砂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线索摸排,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河湖警长制视频监控系统,对运输砂石重点地区的大型运砂车辆进行跟踪觅迹,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情报研判工作,获取案件线索。通过调取涉及水务、林业、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涉砂案件信息,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对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人员实施重点监控等有效手段,深入研判相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现实活动情况,全面梳理行政部门通报的线索和移交的案件,紧盯重点人群,及时开展“旧案”回头看,起底深挖扩线。此外,江河流域公安分局以“打非法、护合法”为工作原则,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各类涉河涉水问题及案件线索,全方位扩大案件线索来源。
打击整治到位
营口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强化协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江河流域公安分局结合营口市涉河涉水的实际情况,确立了以大辽河为中心的重点巡视区域,组织、协调各河湖警长办公室共同建立了“两级指挥、多所联动”群防群治保护母亲河工作机制,将所有大辽河沿线派出所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微信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建立涉水案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曝光一批涉水违法案件,切实维护营口市江河流域治安稳定。
去年4月开始,营口市公安机关共会同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联合巡视巡查100余次,发现涉河涉水安全隐患253处,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3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11起,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54万元,有效打击了盗采地下水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在去年8月19日召开的全省江河公安会议上,营口介绍了河湖警长制网格化的工作经验,得到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