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对我耐心教导、真诚帮助,我不怪家庭环境的不公,只怪自己不争气。”这是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未成年犯罪案件嫌疑人徐某某在帮扶过程中与检察官们面对面交流中的一段话。
徐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连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通过提审、阅卷、社会调查,了解到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徐某某,7岁父母离异,母亲远走他乡一直杳无音信,抚养其长大的爷爷奶奶也在几年前相继去世。徐某某初一便辍学在家,父亲再婚后,疏于抚养与管教,复杂的家庭关系使其有家不愿回,经常在村里的桥洞下过夜。
结合徐某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办案人员制定了详细的帮扶工作方案,刑满释放时,多次联系徐某某的父母,但父母仍没有到看守所接他。数九寒冬,一个刚满18周岁的孩子身无分文,衣着单薄,赤脚穿着拖鞋走出看守所大门,未检检察官将其带回检察院,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关德权检察长为其捐赠了衣物、棉被等生活用品,同时联系了一家可供吃住的企业,解决了他暂时的生存问题。为了有效开展跟踪帮扶,与徐某某建立常态化沟通,关德权检还自费送给他一部手机,并叮嘱他珍惜工作机会,自觉遵纪守法。未检检察官与徐某某电话联络时得知他的身份证丢失,因户口本被父亲撕毁,一直无法办理,便立即与当地派出所沟通、协调,用最快捷的方式帮助其办理了身份证件。
办案过程中,为了使徐某某卸下思想包袱,办案人员邀请心理辅导老师在看守所讯问室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刑满释放后,联合辅导老师与志愿者多次与他谈心,帮助其树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增强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