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金某某非法猎捕田鹀、黄眉鹀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法立案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金某某于2018年3月12日在抚顺市沈抚新区新城拉古经济区,用竹竿架设鸟网,用录音机播放鸟叫声诱捕野生鸟类,被当场抓获。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经评估研判,认为其行为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应承担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抚顺市检察院依法对此案立案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抚顺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金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456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