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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 1个月有6对夫妻撤回申请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1-02-08 09:54

  辽宁长安网讯 随着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锦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已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一个月有6对夫妻撤回离婚申请。

  为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各项规定要求,锦州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筹划部署,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及时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公开公示婚姻登记办理流程步骤,规范文书格式要素,购置启用新版婚姻登记证书。自1月1日以来,锦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法定程序平稳有序办理离婚登记,共受理离婚申请462对,其中有6件在冷静期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