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大连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大连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基调,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坚持围绕中心
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协力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出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意见》,从严从快惩治涉疫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0项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与金融监管部门签署《反洗钱工作协议》。推行“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决定救助金额111万余元。部署开展“垃圾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4.7公里,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8707吨。
坚持司法为民
在平安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435人。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氏家族”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案件14件。推动“打财断血”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任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10人。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办理群众来信1090件,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共组织检察听证56次,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依法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44人。作为全省唯一市(分)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坚持宪法定位
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严防脱漏管和再犯罪。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97件,提出提请抗诉9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再审案件改变率94.5%。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38件。对15件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5亿元。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发布《大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首推“公益诉讼+网格员”监督新模式。推动解决驻军某部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最高检肯定,获得全国人大代表满意评价。
坚持固本强基
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夯实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基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年适用率81.1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全市检察机关有26个集体、11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赵平、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王玉倩、全国优秀公诉人曾腾等先进典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