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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主责主业 彰显检察担当——阜新新邱检察院全力打造检察工作新高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郭笑妍 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1-02-05 09:05

  以实干谋划检察工作,以实举促进创新发展。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再一次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荣誉背后,是新邱区检察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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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正在研究案情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年底,伴随着董某等10人“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被法院一审宣判,新邱区检察院也完成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最后一战”。

  此外,新邱区检察院还对在社会上影响恶劣的“吴氏三兄弟”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充分彰显了该院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2020年,新邱区检察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涉疫犯罪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共受理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4件154人。为不断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该院制定出台专项方案,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无死角、全覆盖,2020年共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13人、追捕追诉2件3人,均提起公诉。

  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6条,有效助力深挖彻查“保护伞”。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8份。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将“少捕慎诉”“审慎谦抑”的刑事司法原则贯彻落实到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全面、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案件44件63人。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检察官的讲解,让小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理解。

  去年12月8日,新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剑来到阜新市新邱区新开小学,为小学生们讲解民法典。

  这只是新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年来,新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对未成年人犯罪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异地协作。搭建检校共建平台,由检察官担任5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针对校园周围安全隐患问题发送检察建议4份。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拓展“线上未检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夯实检察队伍根基 以忠诚担当释初心

  2020年,新邱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1件,其中提请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得到支持并获得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涵盖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

  其中,首次开展对执行刑罚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情况的调查,有效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成功提起了该院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毒豆芽”案件,用忠诚担当的“检察蓝”,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新邱区检察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等地开展全员政治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及“周末大讲堂”等学习研讨活动,促进全体干警司法办案技能和综合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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