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大冷的天、大老远的路,让你们费心受累了……”日前,东港市某村村民郑某某对前来宣布不起诉决定书的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77岁的郑某某多年前买了支火药枪,一直没有上缴,也没有使用。去年,警方根据举报线索在其家中查获火药枪,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其移交到东港市检察院。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此案的刑事检察部检察官曲红玲与检察官助理杨柠了解到,郑某某家境困难,一直没有成家,孤身一人借住在同村的弟弟家,是村里的“五保户”。案发后,郑某某认罪态度诚恳。
办案检察官认为,郑某某犯罪轻微,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且年事已高,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对其作出处罚。办案人的意见得到了检察院领导的支持。主管副检察长李春友主持召开了拟不起诉听证会。听证会当天,考虑到路途远,郑某某岁数大行动不便,检察官便与派出所办案人沟通,用警车把他接到听证现场。听证会上,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听证员们苦口婆心的教育,令郑某某内心深受触动,他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听证会结束时,曲红玲和杨柠将自费购买的大米、豆油等物品送到郑某某面前,说:“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以后要遵纪守法好好过日子。”检察官的暖心举动让郑某某非常感动。
近年来,东港市检察院在严格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依法保障违法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传递检察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