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由西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崔勇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参加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
会上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具有自首、积极施救、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崔勇当场作出批准该相对不起诉的决定,随即办案检察官现场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当场宣读、送达当事人。
西丰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