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公布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丹东公安机关侦办的“苏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学课件案”入选。
2019年6月,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接到北京某公司举报称,在振兴区,有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和淘宝网销售该公司专属著作权的视频课件几万部,其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接到报案后,振兴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2019年9月20日,在食药侦支队的指导下,分局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现场从苏某的笔记本电脑内查扣涉嫌侵权的教学课件10000余部共计5120G。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其涉案侵权产品来源于微信网店,办案人员利用查询平台对涉案微店进行查控,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2020年5月31日,侦查人员赶赴浙江省慈溪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查扣涉嫌侵权教学课件10万余部内存20余T,涉案侵权产品销售网络涉及辽宁、山东、湖北等10余个省份,据北京某公司评估,查扣的10万余部涉案课件总价值500余万元。
经查,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未经北京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购买侵权北京某公司网校中小学教育网课视频共计10万余部并大量复制,而后其利用微店在微信内发布广告,通过其注册的微店将侵权该网校网课的视频以每部5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向全国各地销售,销售数量达6万余部。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鉴定,涉案视频课件均为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