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检察机关以百姓心为心对待群众信访,从小信封入手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对29436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给予回复,对涉及检察工作的13527件在3个月内给予进程或结果答复。
民营企业转危为安
省人民检察院12309信访接待中心接到某民营公司申请人的诉求,申请有关部门解除对其企业资金的扣押。接到申请人申请后,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第一时间将案件转交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7日内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并对案件进行了持续跟踪督办。
接到工作任务后,丹东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了案件和有关证据。原来,由于涉及渎职案,该公司100余万补贴资金被扣押,公司运营陷入危机,申请人申请解除对其企业资金的扣押。
此后,丹东市检察院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反复沟通,得出扣押款项与案件事实并无关联的结论。考虑到法院判决未将扣押款项认定为涉案财产,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9月9日,丹东市检察院决定解除对该公司的财产扣押。执行到位后,该公司转危为安,恢复了正常经营。
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理念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继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以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为抓手,助力社会稳定。
省检察院陆续出台了《群众来信检察长研判调度制度》《辽宁省检察机关实行群众信访事项四类办理暂行规定》《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不论是通过来信、来访、网络,还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反映诉求的,均按照有关规定予以7日内程序性回复,以短信、打电话以及书面的形式,告知信访人诉求的处理结果和诉求反映渠道。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办案部门在收到案件后7日内又作了二次回复,告知3个月反馈办理结果或办理进程,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诉累。
我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理念,打造“办信案件化”辽宁品牌。对群众来信当日信当日拆、当日审、当日录入2.0信访信息系统,来信扫描上传,为每件群众来信建立电子卷宗,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按照案件卷宗要求及时制作办信卷宗,将来信受理、分流、办理、答复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入卷归档,对下加大指导力度,逐案跟踪督办。实行月通报、分析总结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效整改,确保办信工作高质量开展。
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加大了检察长分析研判调度的工作力度,2020年,全省共召开调度会294次,对803件信访案件进行了调度,有力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深入。
信访积案清理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我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了信访积案清理活动。
省检察院成立清理积案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担任,制定《辽宁省检察机关巩固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全省。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好“首办负责、领导包案”“三到位一处理”等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信访案件的办理和化解任务。在接到最高检交办的14件信访积案清理任务后,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全面梳理案件,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确定首办单位、包案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细化措施,加强了部分案件的调度。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长接待上访人、主持听证会,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14件信访积案得到妥善解决。
宣传周活动成功举办
2020年6月8日至12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省检察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公开听证、举行“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宣传法治精神、检察职能,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承诺,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提升活动影响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7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72次。全省10名市级院检察长、59名县级院检察长接待了来访群众。正副检察长205名、检察干警1239人参加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92536份,接受群众咨询786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