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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可移动 受案不“打折”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1-01-21 13:05

  辽宁长安网讯 面对再次袭来的新冠疫情,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要求,将受案“窗口”移动到一楼大厅,设置专门的卷宗交换区,办理新案受理、案件流转等业务工作,实现防疫履职“两不误”,受案工作“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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