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8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丹东检察机关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丹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找准发力点,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狠抓落实、久久为功,把会议精神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要求,要转变思维理念,强化实践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实践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深化落实。用科学的司法检察理念,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心中牢记“我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转化学习成果,不断开拓创新。从基层着手、从基础做强、从基本能力抓起,做好进一步深化、进一步转化、进一步实化“三篇文章”,将学习成果落实到自身行动上,体现到具体的工作成果、办案效果上,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同时,要坚持对标对表,找准制约发展的不足与短板,科学制定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丹东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划,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不断开创丹东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