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检察官如何办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详细答案。
“案件管家”始终在线
消毒柜、额温枪、消毒水……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新添了这些专门配置。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连接着公安、法院和律师,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案件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和该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业务办理指南,倡导以机要邮寄、网络查询、电话预约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工作。
同时,该部门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摸清近期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底数,对接公安办案部门具体承办人,协调集中送卷,确定送案时间,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准备工作。
“刑检、民行”发挥效能
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高度重视涉疫案件的办理。
在程序上,依法加快办案节奏;在实体上,依法从重处罚,并做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引导全社会知法守法,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合力。对于可能出现的涉疫情问题进行预判,积极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围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不迟滞、不停摆。
来信来访渠道畅通
电话、网络、邮件是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主要方式。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在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发出告示,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平区检察院官方网络信访、邮递信函等方式反映诉求。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媒体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
驻所检察“不打烊”
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向看守所详细了解疫情期间对在押人员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查看了看守所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具体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配合看守所实施封闭管理模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疫情传播到监管场所,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