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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新邱检察院:提前介入“套路贷”案件打击涉恶犯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郭笑妍 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1-01-15 09:59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伴随着董某等十人“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被法院一审宣判,该院完成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最后一战”。

  据了解,董某于2013年6月起,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借款人急用钱的心理,哄骗借款人签订虚假欠条、制造虚假流水,扣除“砍头息”、手续费、家访费,强迫借款人将抵押物抵押过户、肆意垒高债务,在借款人无力给付高额利息后,董某又纠集同伙,使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催收。最后,该团伙用签订的虚假欠条到法院进行虚假诉讼,骗取被害人的抵押物及借款本金,以达到非法占有巨额钱款的目的。

  2020年7月,公安机关对董某等人“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新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精雕细琢,期间多次奔赴彰武县、朝阳市等地核实证据、引导侦查。做到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个犯罪细节都有证据支持。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取证,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新邱区检察院仅用七天将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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