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全省3个先进集体中唯一的基层检察院。近年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文明为引领,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结出丰硕成果。
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及提档升级工作中,太子河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紧紧围绕太子河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扶贫、“六保六稳”等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履职,审慎执法,文明司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人文环境。
近几年来,该院经常主动邀请来自全区不同行业的企业家代表来院座谈,了解营商环境现状,倾听非公企业心声,通过到企业、到个体工商户作业现场登门走访,真心诚意地了解民营企业发展困境,问需、问效、问计,寻求服务企业发展的“妙药良方”,建立辖区“检企微信群”,定期推送政策解读,第一时间解答企业涉法问题。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就检察机关解决为什么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等具体问题,太子河区检察院党组深入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思路。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对涉及投资者、投资引荐人反映的问题,抓紧办理;强化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罪与非罪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
多年来,太子河区检察院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