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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检察院:察微析疑识骗局 守护正义有担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王春英 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12-25 10:30

  本报讯 明察秋毫、察微析疑,不放过每一处异常细节……每一份检察建议书的背后,都饱含着刑事执行检察官对真相的执着和对使命的担当!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杜瑶瑶在一次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敏锐地发现社矫对象毛某虽然是因孕被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但其身体表征并未体现出应有的怀孕症状。为了查清真相,杜瑶瑶开始翻阅卷宗。卷宗显示,毛某于2019年8月6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于2019年12月27日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杜瑶瑶发现案卷中只有医院出具的毛某怀孕的证明,但缺少后期的孕检报告。杜瑶瑶与法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多次找到毛某,让其出具孕检报告,但毛某却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经过耐心细致地走访调查,终于得到了一个准确消息——毛某早已经做了流产手术。经调取毛某的病历发现,毛某是在2019年12月13日做的流产手术,也就是说,毛某刻意隐瞒事实。最终,检察官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法院对毛某作出了收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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