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铆足劲!本溪检察真抓实干护营商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0-12-25 10:28

  本报讯 “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本溪检察人的心声。

  连日来,为了让“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活动在本溪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本溪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干劲十足,按下了本溪检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键”。

  推出十五项“硬核检察产品”、仅用5天即对一起涉营商环境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倾听民企心声……本溪检察迈出的每一步都表明着:他们的心里一直揣着“民”。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本溪检察机关打造“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十五项“检察产品”工作意见》处处体现服务大局,事事关乎为民服务。十五项硬核“检察产品”推出后,各基层院、各职能部门纷纷从“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四个维度推出一揽子举措,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百姓幸福保驾护航。

  近日,本溪某大型商场管委会主任孔某想出租商场停车场,申请时被相关部门要求到消防部门审批盖章。但是消防部门已经不再对露天停车场进行审批,孔某伪造了印章,并将加盖了伪造印章的申请材料交至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孔某的行为确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但鉴于孔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11月24日,依法对孔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起涉营商环境刑事案件,从受案到作出不起诉决定,仅用5天。检察官来到孔某所在单位,结合此案进行了以案释法,本溪市检察院还对该案跟踪问效,责成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了解全市是否存在类似情况,集中推动同类问题得到真正有效解决。

  本溪市检察院还通过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向民企听建议问需求。各县区检察院也纷纷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在一场场座谈中倾听民企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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