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七家基层检察院和两家市级检察院上榜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本期展示获得“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称号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丹东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宪法宣誓
近年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来抓,把抓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和评价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自2016年以来,所辖6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跨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1个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1个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3个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1个院获评“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定向把关当好“指挥员”
丹东市检察院党组围绕基层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坚持从基层院实际出发,凸显地区特色,不断发掘基层工作闪光点。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成为创新创优创品牌的典型,“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全面开花。
丹东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顾江虹告诉记者:“想要指导好基层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为此,丹东市检察院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更多更好为基层服务。党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基层检察院联系点专题调研,摸清实情,找准发力点,提高解决问题的精准度,着力解决基层发展的短板弱项。”
作为抓基层、促提升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两大考评”体系实施多年来,在正向引领、激发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丹东市检察院还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抓实业绩考核,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检察人员更加积极履职。近三年,39件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
上下联动 当好“战斗员”
“丹东市检察院坚持上下一盘棋,强化组织领导,重要工作统筹协调,专项任务靠前指导,司改措施先行试点,为基层院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引导各院出亮点、出特色。”顾江虹介绍说。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五集中办案模式”办理速裁、简易程序案件,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农耕地案等4例丹东地区公益保护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中,丹东市检察院坚持以市院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调度办案力量、统一组织专项行动。对基层检察院查办确有困难的重大疑难案件,两级院成立联合办案组攻坚克难,提高办案质效。以“刑民并进”、一体化方式办理虚假诉讼系列案取得系列成果。
顾江虹告诉记者:“对发现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强化领导监管和流程监控,发掘经验做法内宣外宣共享,力争‘一院办案、各院受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提前半年完成‘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工作目标,‘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条不紊,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达到100%。”
向前一步 当好“服务员”
火车跑得快,还得车头带。丹东市检察院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以推进副职交流轮岗为抓手,以县区间系统内横向交流的方式,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形成了干部择优选配、接续使用的工作格局。在两级院范围内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基层院领导班子,其中有3人担任党组副书记职务,班子整体功能得到加强。
丹东市检察院打造教育培训特色品牌,面向基层、面向需求、面向实战,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抓好传导式培训,提升检察实务能力。提高检答网利用率,建立互鉴互学平台。强化“四类人才”建设和检察梯队建设,搭建人才培养阶梯。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丹东教学示范基地的资源优势,实现学践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入选省级首批检察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发挥典型辐射效应,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丹东市检察院发挥吴凤杰、苏凤琴等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培养树立宣传一批基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使各院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较好推动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进程。基层检察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5次,检察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82人次,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3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