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你们好,我是受害人梁某的女儿,在你们的帮助和关怀下,我拿到了助学金继续上学。你们又为我和妈妈申请了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在我家最困难时期,你们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亲人般的温暖,也给我们家今后生活带来了希望,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好好报答你们的恩情……”
许某(左一)领取司法救助金
这是16岁女孩小兰(化名)11月26日写给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军燕和办案检察官于凤丽、夏姝婉的感谢信。这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今年5月5日,刘某驾驶摩托车与许某的丈夫梁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梁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7月29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刑事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魏晓超在审查该案时发现,嫌疑人刘某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赔偿能力,而受害人梁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突然离世,使这个家庭断了经济来源,16岁的女儿小兰面临辍学。
魏晓超想到了司法救助,于是主动找到了第五检察部有办理司法救助工作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于凤丽,将案情向于凤丽做了详尽介绍。于凤丽表示,需做进一步调查核实来确定情况。
8月17日,在办案检察官的指导下,梁某的妻子许某、女儿小兰向东港市检察院递交了救助申请。
次日上午,副检察长董军燕便带领办案检察官于凤丽、夏姝婉调取了该案的案卷资料,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在随后的几天里,办案检察官赶赴申请人许某的居住地及及所在村委会、派出所展开实地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
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许某母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考虑到司法救助金审批、拨款需要一段时间,为了能让小兰继续求学, 8月24日,董军燕、于凤丽、夏姝婉来到小兰所在学校,经过与学校领导协调沟通, 学校为小兰申请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开学之时,小兰又背上书包走进了校园。11月26日,当申请人许某和女儿小兰得知检察官帮助她们办理的3.5万元司法救助金即将拨付到位时,喜出望外,并连声道谢。
近年来,东港市检察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7人,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与此同时,东港市检察院还开展了多元化救助活动,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所在地村、镇政府,帮助受害家庭子女减免学杂费、办理农村低保等,彰显了检察机关为受害困难家庭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和担当,用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