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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交叉巡回检察提升社矫监督质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海琳 驻抚顺记者 黄 硕 | 发布时间: 2020-12-18 13:29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法》,深入贯彻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12月9日起,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叉巡回检察。

  抚顺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因工作人员履职不当造成的脱管漏管情况、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监管执法情况作为巡回检察的重点,抽查全市21家司法所。

  同时,检察官们以随时调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信息、电话或实地调查核实、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等方式,逐项开展工作,实现精准监督。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检察院开展同级监督,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效果良好,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抚顺市检察院推动在巡回检察中建立全市一盘棋的全局意识。该院副检察长任学庆告诉记者,所谓全局意识,即要全地区交付执行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社矫机构对法院文书送达回证每案必存,法院必须同时抄送同级检察院,杜绝交接不当导致的漏管;要在请销假制度方面尽快统一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除涉黑涉恶等高危人员外,依法批准因工作、生活需要跨市、县活动,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执行禁止令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要打通社区矫正检察和财产刑执行检察交叉的工作通道,对判处财产刑出现行政罚款未折抵罚金、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社矫对象进行监督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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