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关键,以创新检察管理机制为途径,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的。
检察文化要坚持人民至上。只有优秀的群体才能产生优秀的文化,因此在检察文化的建设中要大力提高检察官素质。检察官的素质包含检察官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价值取向、法律监督经验等,在检察机关内部要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环境对人的积极影响,引导和促进群体成员“以学习为荣、以学习为乐”,进而净化检察风气、优化内部环境。检察队伍应当树立“只有学习才能提高素质”的观念,大力倡导和鼓励学习,积极营造“要学习、讲学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只有将学习由潜在的意识转化为行动,变成一种内心深处的愉悦需求,学习潜能才会得到极大发挥,学习价值才能充分体现,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自然就会提高。
在政治素质上,检察官应拥护宪法,并忠实地执行法律,忠于人民;在业务素质上,检察官应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行使法律监督权时,接受社会主体对自己的期待和监督,唯有如此,检察官才能真正成为法律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检察机关才能形成真正的良好氛围,促进良好检察文化的形成。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各级检察机关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实践,来丰富和推动检察文化建设,进而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作为检察文化的创造者、践行者、传承者和创新者,每一名检察干警必须同心协力、持之以恒、大胆创新、总结完善,自觉将检察文化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