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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检察院开展“阳光”行动 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辛峰 驻丹东记者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0-12-13 16:40

  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阳光”行动,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打击重点行业的黑恶势力,让公平之光稳定市场环境

  宽甸县检察院重点打击拆迁、资源交易、中介等行业中的黑恶势力犯罪,集中全院精兵强将,坚持快捕快诉。并且紧盯“行业清源”,结合办案深刻剖析黑恶势力犯罪产生根源,查找重点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通过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功能,有效运用“三书一函”,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空间,全力推进“长效常治”。

  治理经济领域的黑恶势力,让发展之光护航经济发展

  严厉打击强迫交易、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套路贷”等扰乱经济环境的犯罪,聚焦权益保障,严格司法办案,促进公平竞争、安全健康的营商环境。加大“打财断血”力度,认真审查、甄别黑恶案件财产来源、性质、权属,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确保“黑财清底”。

  扫清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让和谐之光温暖人民群众

  回应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通过大力宣传,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扫黑除恶氛围,发动基层群众排查提供黑恶势力线索,对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不怠,让百姓都能感受到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清除黑恶势力涉及的“伞网,让正义之光洒满每个角落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所有涉案线索逐条梳理研判,特别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突破裙带、宗亲和利益交织的层层关系网,发现“伞网”线索主动向纪委监委移交,促进深挖“案中案”,实现黑恶必除,“伞网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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