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凌海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追诉漏罪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0-12-13 15:31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一起由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立案监督的案件在凌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做出判决。该案的成功宣判是凌海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又一实效。

  2020年1月,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认识,因被告人杨某某提出要与张某某处对象,被害人张某某遂于1月31日来到被告人家中,后被杨某某长期限制人身自由、藏匿身份证和多次打骂。6月26日,被害人张某某向邻居求救,后被公安机关解救。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此案移送凌海检察院审查逮捕。

  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1月31日至6月26日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多次强行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凌海检察院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联合公安机关针对强奸犯罪事实进行补充侦查。经调查,被告人强奸犯罪行为属实,9月4日,凌海市公安局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向凌海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11月25日,凌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