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于12月2日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农检察典型案例,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保护耕地,还塘于田”专项监督案入选。
2014年东港市引进南美白对虾养殖,亩产值远高于种植水稻、玉米的亩产效益。受经济利益驱使,东港市沿海乡镇出现了将耕地挖成池塘养虾的情况,大量村民争相效仿,挖池养虾的现象迅速蔓延至沿海5个乡镇和2个国营农场,耕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2018年4月,东港市检察院依职权发现涉案线索后,经比对东港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卫星图片,初步掌握2012年与2017年东港市沿海乡镇、农场耕地变化情况,确定被毁损耕地大概位置。遂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测绘公司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始对涉案耕地的准确位置、面积及耕种层被毁损深度进行测绘。当年7月,完成5个乡镇,2个农场被毁耕地测绘工作,确定被毁坏耕地面积,明确毁坏耕地责任人。东港市检察院遂决定开展“保护耕地,还塘于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违法行为立案审查。
2018年10月末,东港市检察院与东港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涉案乡镇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统一发送《检察建议书》,各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共同协商整改方案。一系列整改措施相继实施,整改效果凸显,部分耕地得到有效恢复,再未发生新的挖塘毁地行为,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人坚决移送相关机关予以查处,期间,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多人,部分案件法院现已判决,做到了维护公益与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的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