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斌等十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四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在一天内顺利结束。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且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大东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持续加班加点梳理案情,审慎细致审查证据,共审阅卷宗100余册,提出补证意见58条,全面严格把关案件。针对本案涉及被告人及被害人多为未成年人的特点,着力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时大力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庭前认罪认罚的八名被告人提出确定性量刑,给予大幅度从宽处理。
庭审中,面对20余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公诉人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分事实、分特征出示了大量详实的证据。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与辩护团队进行了有理有据有节的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个别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的情形,及时调整了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对认罪的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理,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