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笔司法救助金不仅让我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更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谢谢检察官!”11月19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冒着风雪,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黄某某家中,黄某某一家深深感受到检察温情。
2016年12月24日晚,被害人黄某某在沈阳市浑南区某棋牌社门前与冯某某发生口角,冯某某持尖刀将黄某某头部扎伤,黄某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冯某某2019年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冯某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40余万元,但冯某某没有赔偿能力。在审查起诉期间,浑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告知黄某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吴波办理了该案,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决定给予黄某某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吴波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浑南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共办理了4件司法救助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