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的出租屋狭小、简陋。木板床上坐着一个16岁的女孩,本该是花一般的年纪,但从她的脸上能看见的只有麻木、绝望。一旁,女孩的姥姥愁容满面、唉声叹气。尽管前来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检察官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仍然为眼前的场景所痛心。
女孩小雨(化名)的母亲是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6月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母亲被害身亡,父亲又因病去世,只剩下小雨和年迈的姥姥相依为命。失去了经济来源和依靠的两人生活拮据,日常生活所需都只能依靠亲戚们帮助。然而,比起经济上的困窘,双亲的先后离世给小雨带来的心理伤害更为严重。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去上学,不爱说话,睡不着觉,患上了轻度抑郁症。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沈河区检察院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力,立即派出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小组走访调查,核实被救助人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近日,沈河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及该案承办检察官来到了小雨家中,为小雨和姥姥送去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以及院里购买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分管司法救助工作的副检察长矫卓在看到小雨家里的贫困情况后,又单独给了小雨一笔慰问金。
该案承办检察官田丹有着丰富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她对小雨进行了心理疏导,还让小雨记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承诺有困难随时联系。在田丹的劝解下,小雨答应会尽快返回学校。沈河区检察院将与区教育局及学校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小雨返学、复学及心理健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