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七家基层检察院和两家市级检察院上榜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本期展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到受害人家中办理司法救助手续
2016年以来,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工作思路,抓班子、谋业务、带队伍,连续5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4年荣获省、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日前,记者走进凤城市检察院,找寻荣誉背后的故事。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凤城市检察院将党建与司法救助相融合,实现关心弱势群体、化解基层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良好效果。几年来,凤城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应救尽救”,发放司法救助金近40万元。联合多部门建立救助帮扶衔接机制,实施多元化救助,经验做法多次受到省人民检察院肯定。
凤城市检察院注重全方位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采取领导接访、包案等方式,主动回应群众诉求。5年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00余件,妥善化解矛盾530余人次,实现涉检信访“零”积案。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长带头进企业“面对面”问计问需。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坚持快捕快诉,2018年,公安机关对村委会工作人员卢某某涉黑案立案侦查,凤城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唐金凤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正值国庆节期间,唐金凤进驻公安机关,经过对大量证据逐笔进行研究、分析、探讨,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使杂乱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该案是丹东市检察机关首次对涉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凤城市检察院还高效办理了“辽宁省监察留置第一案卞某挪用公款、贪污案”,卞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增强监督狠抓实效
办案求极致,监督求质效。凤城市检察院在司法改革中,对自身履职有更高的标准要求。实行“捕诉一体化”,推动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确保案件质量,连续多年无罪判决案件数量为零。加强与法院“同频共振”,提升精准量刑建议能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5%,量刑建议采纳率近100%。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最先在全地区打造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立丹东地区唯一一家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工作区。
凤城市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2017年底,凤城市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发现车上运输的柞杂木没有合法手续,结合凤城市地处林区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多发的情况,判断其有盗伐、滥伐林木嫌疑。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涉嫌滥伐林木的“案中案”线索启动立案监督,被评为全省立案监督典型案例。2019年,该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职业律师参与的虚假诉讼案件,参与虚假诉讼的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为受害单位挽回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凤城市检察院为地方党委、政府解难题,为人民办实事,成功办结8起污染凤城地区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让百姓喝上放心水。集中开展食品摊贩监管备案调查、医疗垃圾处置等专项行动,保障舌尖安全、守护碧水蓝天。
提升素能擦亮检徽
凤城市检察院在加强班子建设工作中,讲政治、重团结、作表率,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带头办案,2016年以来,共承办重大疑难案件近400件。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带领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历时46天24小时坚守执勤岗位,排查车辆1.3万余辆次,人员2.4万余人次。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凤城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严格按照“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的要求,构建多维度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整合流程监管、质量评测与执法监督、追责惩戒等职责,重点发挥案管、检务督察等对内监督制约力度。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检察”,近4年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
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政治引领,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2016年以来,该院有23人获市级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及二等功、三等功荣誉,9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精品案例,1人入选全省首批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