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期,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的工作要求,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大连市中山区六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了巡回检察。
第三检察部检查了包括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成年罪犯等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档案。检察重点为社区矫正接收入矫、请销假审批、解除矫正等程序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是否齐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尤其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是否存在因工作人员履职不当造成脱管漏管情形等。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围绕如何预防脱管、漏管等问题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