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11日,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依法向望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被告人王某遂利用公众防疫迫切需求防护物资的心理,假借销售口罩骗取钱财,被告人王某在没有防护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防护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然后骗取被害人的订货款。从2020年2月15日到27日,王某以上述方式骗取20名被害人的订货款共计约人民币56万元。
2020年3 月12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望花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