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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检察院:帮扶“不缺席”彰显检察温度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杨茜淳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11-13 09:54

  一起案件引发一串联动

  “丈夫没了,两个孩子那么小,还有上了年纪的父母,这样的日子今后怎么过……”2月,一起因借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使张某永远失去了丈夫。悲痛之余,生活的压力几乎把她推到崩溃边缘。

  “今年6月,我们在依法办理此案时了解到张某一家人的生活现状,不禁为她的处境感到揪心,更为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未来感到担心。”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葛岩介绍道,“张某在一家企业做流水线工作,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两个女儿一个15岁、一个3岁。还有远在农村的公公和患有心脏病的婆婆需要她照顾,生活非常困难。”

  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大连市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的内部联动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给控告申诉部门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们多次探望张某,并进一步研究多渠道帮扶措施。

  一次帮扶带动连锁效应

  为解决张某由于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律师的问题,办案检察官与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帮助她申请到了法律援助。为了节省路费和误工费,检察官还会同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上门为张某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和委托手续。

  “为了帮助张某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刑检部门和控申部门办案人还同她一起到其所在的社区,协调相关证明文件。协调侦查机关调取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及家属无赔偿能力的证明,积极帮助张某准备办理司法救助申报材料。”大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宋成长说。

  “十一”前夕,检察官把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张某手中,张某热泪盈眶地说:“真心感谢大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多次到我家鼓励我,又帮我申请到了救助金。你们一次次的帮助和关怀让我有了继续坚强生活下去的勇气,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家里的老人,把孩子们养大。”

  考虑到张某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办案检察官还发动身边的党员干部捐赠学习用品、衣物和玩具等。针对两个孩子后续就学和入托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争取相关费用的减免。

  “上门问案”提质效

  据了解,自6月起,大连市两级检察机关全力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救助意识,深度融合“检察官依法办案”与“党员干警关心群众”工作,积极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将因案致贫的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的重中之重,以“应救尽救”为原则,从以往的依申请救助着力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等案上门”着力向“上门问案”转变,进一步加强线索移送机制和内部沟通协作机制。

  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及“命案受害家庭成员”,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即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着力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同时,积极拓宽救助渠道,主动对接扶贫办、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建立健全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全力促进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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