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3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作出不起诉理由等进行详细介绍。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并认罪认罚,且未造成其他损失后果,建议对其酌情不起诉。听证员认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客观、公正,一致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3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作出不起诉理由等进行详细介绍。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并认罪认罚,且未造成其他损失后果,建议对其酌情不起诉。听证员认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客观、公正,一致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