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指尖普法”新模式打通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阜新市围绕重点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驻阜新记者 孙程超 | 发布时间: 2020-11-12 09:14

  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尖普法服务团”微信群,印制疫情防控普法系列挂图,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年初以来,阜新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制定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深入开展,阜新市司法局起草制定了《阜新市国家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以阜新市委法治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清单涵盖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市直及中省直各单位和部分人民团体,共53家单位。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等内容,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疫情防控期间,阜新市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在疫情期间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行及时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开展疫情相关普法工作,自大年初二开始,阜新市就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疫情涉法知识和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截至9月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部门共转发宣传疫情信息260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千方百计宣传到家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阜新市组建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尖普法服务团”微信群,利用“指尖普法”新模式,打通基层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目前,“指尖普法服务团”微信群共转发疫情涉法知识和相关信息500余条,群内成员主要来自司法所、街道、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市司法局又组织印制了疫情防控普法系列挂图分发至各县区,受到广大基层群众欢迎。阜新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分成7个小组,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整理编纂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手册》,对群众在防控疫情中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组织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阜新市司法局还选派6名机关干部深入到6家驻点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反馈企业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

  ——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疫情防控初期的严峻形势,2月3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66家市直单位、281个党支部与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的137个社区完成对接,补齐基层人手不足短板。党员干部深入一线,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社区管控、卫生防疫、疫情排查等工作。同时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责任,深入推进宣传年活动。

  4月15日,全市政法系统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开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市税务局安排业务骨干与辖区内重点企业主动对接,提供全天候在线答疑服务,全力助推企业进入复工复产“快车道”……

  全市各县区委法治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线上线下同向发力,通过新媒体宣传、运用各类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推进宣传年活动扎实开展。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科学理性应对疫情,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法律事务、解决法律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5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12万份,线上宣传涉法信息5000余条,观看阅读量远超100万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记者了解到,阜新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围绕6个方面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为推进“法治阜新”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