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连日来,灯塔市公安局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自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对禁止焚烧秸秆进行宣传。在宣传的同时,公安机关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上限处理,绝不姑息。
前不久,灯塔市西马峰镇前方干堡村出现焚烧秸秆行为,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组织现场灭火,控制在场人员。经调查,村民张某某为打扫庭院将院内的秸秆用打火机点着,院内火点被西南风吹至院外,引燃前方干堡村西侧耕地10余亩。灯塔市公安局西马峰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