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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双台子区:公开听证会上善意潮涌接连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0-10-30 10:12

  本报讯 日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民警等作为听证员,召开于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申诉人于某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甲的母亲,王某甲因将其妻子杀害,将其儿子王某乙砍伤,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这使得于某某和王某乙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故于某某以法院对王某甲量刑过重为由向双台子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双台子区检察院经核查认为,法院判决无误。在深入走访中,检察官详细了解到,于某某已年过七旬,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王某乙尚不具备谋生能力,确系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标准。按照办案程序及相关司法救助文件规定,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双台子区检察院决定就于某某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及请求展开评议。最终确定于某某家庭情况符合省检察院“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及国家司法救助文件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之规定,双台子区检察院决定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对于某某给予3万元司法救助,帮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同时,区人大代表、盘锦市丽梅爱心团队团长杜丽梅在了解到于某某家庭情况后,当场向其捐助人民币1500元,并将其家庭列为长期帮扶对象。盘锦市双台子区民政局也决定协调盘山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为于某某办理低保,将其纳入政府救助对象。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和双台子区检察院也积极为其捐资捐物。于某某深受感动,失声痛哭,向检察干警、伸出援手的听证代表们及相关部门表达了感激之情。听证会后,双台子区检察院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款交付到于某某手中,于某某表示不再申诉。

  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借助司法救助手段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的具体表现。双台子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创新命案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困难家庭的联合救助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因命案产生的信访矛盾和次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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