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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说事点”建设 打造盘锦特色新时代“枫桥经验”——专访盘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军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0-10-26 10:23

  作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盘锦市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更接地气的方式,有效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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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军

  记者:盘锦市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长军:盘锦市委、市政府以“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为抓手,有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领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盘锦市司法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牵头全市各职能部门,以挂图作战、责任到人的方式,通过现场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全力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盘锦开花结果。

  盘锦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在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把七个标准拓展为“九个一”标准,新增设了“评理说事意见箱”和“评理说事亭”。在人员聚集的广场、超市等场所设立“评理说事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对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及时向村两委汇报。“评理说事亭”是户外开放形式的评理说事场所,通过唠家常的方式评理说事,让群众感到亲切随意不压抑。截至6月底,盘锦市28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完成“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并开始履行评理说事职责。

  我们要继续巩固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在此基础上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向社区延伸,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同时抓好“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考评督导工作,从7月起各县(区)开始对已经建成的“村民评理说事点”进行自评自检,9月份我们将对全市的“村民评理说事点”进行随机考评,考评情况在全市通报,对落实不好、推进不力的,向县(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

  记者:盘锦市提前5个月实现“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全域全覆盖。农村百姓茶余饭后通过在“点”上唠家常“摆平”挺多事儿,请具体介绍一下“村民评理说事点”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的作用。

  李长军:“村民评理说事点”是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2020年,省政府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列入全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所谓“村民评理说事点”,简要说就是在各个村建点,选拔村中德高望重人士作为评理说事员,与村干部和基层司法工作者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化解基层群众各类矛盾纠纷。“村民评理说事点”是矛盾纠纷调处点,也是村民茶余饭后小聚的“唠嗑点”。村里的大事小情,都能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中显现出来。因此,“村民评理说事点”还是社情民意汇聚点。村中大事小情和村民诉求动向都在这里汇聚。评理说事员在参与村民聊天中,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并汇总分类,分析研判,及时反馈到村委会和司法所。

  记者:盘锦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有哪些亮点?

  李长军:“村民评理说事点”不仅最大限度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意,还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内容在“点”上体现出来,引导村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遇到“点”上解决不了的“大问题”,要依法有序表达自己的诉求。

  “村民评理说事点”还是司法所帮助村民依法寻求解决“大问题”的途径和渠道,“村民评理说事点”因此成为群众眼中的公共法律服务点。全市各村“评理说事点”建成后,基层镇村迅速探索扩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功能,充分运用“点”平台激活基层社会治理触角。镇司法、民政、妇联、社保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下沉到“点”上,向村民讲解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什么样的人享受低保政策、什么样的情况允许翻盖房屋、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救济等等问题,都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明白。

  “村民评理说事点”能够及早发现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线索,实现源头预防,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达到不积累、不激化的效果,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抓手。同时,也为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的便捷平台,成为倾听群众呼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可以说,“村民评理说事点”“点”小意义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