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长海县人民检察院将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李某、张某、刘某起诉至长海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和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这是该院首次对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7月至今年2月,李某、张某、刘某先后在长海县境内私设捕鸟网具,多次猎捕野生锡嘴雀、燕雀、黄雀、大朱雀等鸟类共计102只。5月13日,长海县公安局将李某、张某、刘某涉嫌非法狩猎案移送至该院刑事检察部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长海县检察院向长海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张某、刘某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